全面发力扬帆竞 简政放权阔步行
——市编办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侧记
瓷都信息港讯(魏建华)为进一步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取得突破,市编办坚持问题导向,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为切入点,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着力降低制度性成本,为创业创新开路,为企业发展松绑,为扩大就业助力。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为更好地服务市场,我市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清除阻碍创新创业的“堵点”。
今年以来,我市在前期大幅精简的基础上,再分三批取消行政权力26项,下放行政权力64项(含60项子项)。对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非行政许可事项35项,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杜绝审批“灰色地带”,截至目前,我市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81项。同时,我市向县(市、区)下放142项行政审批事项,方便企业和群众就近办事。通过审批事项“瘦身”,降低了交易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
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着力减轻企业负担
该办协调市政府30家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开展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对55项中介服务事项逐项审核,确定保留中介服务事项24项,取消和调整中介服务事项31项,并以清单形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机构编制网站对外公布。清单外的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服务,不得将应由审批部门承担的中介费用转嫁申请人承担,较好地破除“红顶中介”垄断,减轻企业负担、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在大力推进简政放权的同时,我市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防“边减边增”。
严格审批事项清单管理。我市出台了《景德镇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赋予审批目录清单管理的法律效力,规范审批事项进出关口,明确6种不按清单实施审批予以问责追责情形;同时,出台了《景德镇市行政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清单于法有据、与时俱进。目前,经过多次动态调整后,我市行政权力清单事项共保留4727项。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涉及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审批事项的下放,采取广泛论证、审慎决策的机制,充分考虑县(市、区)承接能力,经严格论证后决定是否下放,确保将重大审批事项管住管好;对取消下放后的行政权力项目,政府相关部门并不是一放了之,而是把工作重心由原来的事前审批转向现在的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对审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督查、评估、调研等手段,定期或不定期对市级部门和县(市、区)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审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防“中梗阻”、“自由落体”等问题出现。
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为切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我市出台了《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市政府部门必须在公布的目录内实施行政审批,推进一窗受理、编制服务指南、制定审查细则等19项重大改革措施,着力减少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激发市场社会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下一步,市编办将对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中涉及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清理,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原则上一律取消;凡属于各级政府部门应调查核实的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同时,进一步推进全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进程。针对基层企业群众特别是农村人口改革获得感不高、简政放权举措落地难等问题,探索推行乡镇权责清单制度,晒出老百姓“看得明白、用得方便”的权责清单,实现市、县、乡权责清单“全覆盖”。(来源:景德镇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