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个人婚姻到子女房产,从投资经商到海外存款……各地领导干部近期正在集中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这项走过22年的制度,从只报不查到既报又查,从部分查核到“凡提必核”,已经成为从严治党的一把利器。中央组织部负责人介绍,全国因查核发现不如实报告等问题被暂缓任用或者取消提拔重用资格、后备干部人选资格9100多人,因不如实报告等问题受到处理的共12.48万人。(4月22日 新华网)
伴随一年比一年更加严格,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逐渐露出锋利“牙齿”,成为预防腐败的重要利器。正如广大干部所感受的那样,今年的填报不仅要求更严,管理也更加精准,与往年相比,增加了子女配偶报告,严防一些领导干部通过儿媳、女婿来买房、炒股、办企业,有效堵住相关“漏洞”。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把个人事项填报当回事儿的现象,依然十分突出。有的干部地填报过程中马虎大意不上心,甚至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现象时有发生,12万多名干部因此受处理,足以印证此项制度的重要作用和部分干部的欺瞒组织之心。
俗话说:“身下不怕影子斜!”。如果干部清清白白,个人财产经得起考验,又何俱如实报告呢?从某种意义上讲,个人事项填报也是在考验干部对党的忠诚之心。一个对党忠诚不二之人,应该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事项,老老实实向组织交待个人的财产、婚姻状况,以及家属相关情况。
诚然,在如不如实报告的干部队伍中,有一部分是由于个人重视程度不够,没有认真对待填报工作,造成填报不准不实,但其中必有一部分是“问题干部”“带病干部”,他们不敢如实填报。否则,个人的非法收入、贪腐所得都可能曝光,由此受到处罚。不得已,只能故意而违之,结果在组织的抽查中“露了馅”。
忠诚担当、廉洁自律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底线。不管是因何种理由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都是极其错误的做法,理应受到组织的处理,在提拔过程中被“一票否决”。因此,为了让个人事项发挥更大的防腐作用,我们热切期待:让个人事项报告之风来得更猛烈些吧!(来源:瓷都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