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西藏自治区纪委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扶贫开发、惠民政策落实等领域中出现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腐败问题上共立案27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5人,组织处理78人,移送司法机关26人。(12月7日 澎湃新闻网)
近年来,党中央把扶贫工作放在了突出重要位置,使得全国各地开足马力开展各种帮扶工作,而西藏自治区作为偏远落后地区更是扶贫的重点,可需要注意的是越是贫困的地区往往扶贫资金量就越大,就越难以监管到位,就会生出无数的蛀虫来。因此,如何防治扶贫领域的蛀虫是对当地政府的严峻考验。
可以说,作为西藏地区扶贫政策在实践中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对我国减少贫困人口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实践看,一些像西藏一样的偏远地区扶贫政策的落地也面临一系列的挑战。群众的贫困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而所谓精准扶贫的资金也用得稀里糊涂,层层环节被挪用克扣,最后真正用到群众身上的资金寥寥无几,这不得不说是对国家扶贫战略的亵渎,对群众的极大犯罪。
今年,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公报又明确指出,“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这无疑是中纪委旗帜鲜明地表明对扶贫领域的贪腐现象的重视,表明严惩的决心。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不折不扣的贯彻中央精神,要打赢扶贫攻坚战,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必须严惩不贷,以此震慑党员干部,让他们不敢把手伸向扶贫领域,确保扶贫资金的每一分钱都用到扶贫事业上来。
虽然,扶贫领域腐败丛生,但是我们也看到了欣喜的一面,一些贫困地区正在加大力度惩治腐败,一批批扶贫领域的蛀虫被抓出,鼓舞人心,但更发人深省。要长久保障扶贫领域的风清气正,这就必须出台相关的制度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管,以强化制度的权威性和威慑力。同时,广大基层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才能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来源:瓷都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