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11月7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铁道部公布了修改后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中新增3种不能购买学生票的情况,并增加了旅游方面的限制,学生们对此颇有微辞。
旅游不再享受“学生票”
据记者了解,新规新增了3种不能购买学生票的情况:学生证未按时办理学校注册的;学生证优惠乘车区间更改但未加盖学校公章的;没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不能识别或者与学生证记载不一致的。
另外,学生票的使用也增加了限制,新规删除了“不回家而去境内其他地方旅游观光或探亲访友时,在规定的次数内可发售学生票。”
大学生熊同学介绍,她从南昌到景德镇上学,也曾碰到过未加盖学校公章的情况,但也“顺利地买到了学生票。”
在我市高专就读胡同学介绍,她与同学曾在温州购买学生票,当时是去雁荡山旅游,“我同学是温州本地学生证,另外两个是景德镇的学生证,但都可以买到学生票。”
采访中,几乎所有受访同学对新规的出台并不知情。
学生认为新规太苛刻
对于新规的出台,同样是学生的网友“向阳的蛋”表示,新规太苛刻了,“学生都是很穷的.还搞那么多限制,人家旅游景点还半价呢。有的学校办理注册很慢,没注册不能用,也太不近人情了。”
记者还注意到,在新规中,对于此前一直备受争议的“车票回收无法报销”的问题,此次新规也做了相应的调整。新规删除了两条规定,其中一条是“学生票不给报销凭证。如持学生票要求报销时,应补收全价票价与学生减价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
另外,有关学生票的发售时间并未调整,仍为“每年的12月l日至3月31日,6月1日至9月30日”,其他时间不可以购买学生票,每个学生一年最多购买4次学生票(有IC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