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利益驱使 运营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严重
“由于运输行业的竞争,营运企业为了更大的利益,多数运营车辆均都超载,超载运输已成为行业的一种普遍现象。”何炳钦表示,此前,他曾对本地一个地区2624辆和过境876辆四种车型的汽车进行调查,发现运营车辆均存在有不同程度的超载现象。
调查数据如下:6轴自卸拖车52辆均超重62.5吨,超限率(超重)113.6%;过境车6轴自卸拖车128辆均超重65.3吨,超限率(超重)119%。“从这些数据来看,超限超载现场很严重”何炳钦说。
危害:80%道路安全事故都是因超载超限引发
采访中,何炳钦称,由于超限超载车辆超出公路设计承受荷载,就会造成桥梁拱桥开裂、桥墩下沉、桥涵结构变形,路面网裂、变形、松散下沉等一系列问题,大大缩短了公路的使用寿命。
同时,运营车辆超限超载还容易诱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据资料统计,有80%的道路安全事故都是由车辆超载超限引发,称为公路的“第一杀手”。其中,超载均为改装拼装车辆,业主通过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承载限值、擅自增加轮胎数量、更换高压轮胎、擅自增加车轴数量、加厚钢板弹簧、加高车辆模板等手段,致使车辆在操作、制动、动力和传动系统等安全性能下降,酿成重大交通事故。
建议:尽快修订相关管理规定 严惩超限超载行为
何炳钦表示,我国现行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号令)还是交通部于2000年颁发实施的,这些管理规定至今已有十多年。十多年来,规定无修改、无补充,是否存在与公路发展现状相适应等诸多问题,主要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建议适时进行修订。
当然,真正要惩治运营车辆超载超限行为,还得从源头抓起。为此,何炳钦建议,对肆意改拼车辆的企业和业主进行严厉的打击,追查改拼车辆者的法律责任。提高公路运营企业、业主和机关业务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杜绝改拼车辆的事情发生。
同时,路政、运营等相关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不能以罚代法,不能让运营企业和业主有丝毫的法律法规漏洞可寻,对现有擅自改拼的车辆要求限时整改,恢复原状,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
“在惩治超载超限、保障交通安全方面,也要象抓酒驾一样,严肃执法,确保国家和人民财产得以充分的保障”何炳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