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创业服务工作,进一步改进城管部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创业环境,提升创业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城管执法队伍形象,建设人民满意的执法队伍,现就创业服务工作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首间责任制,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尽职尽责地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介绍给承办单位办理。
二、实施政务公开、热情服务、文明执法、秉公执法、严格执法。
三、严格执行—次性告知制,让创业人员办事在同一环节不重复。
四、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城管执法人员在创业服务上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严格照章办事,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使前来办事的创业人员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心情舒畅。
六、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建立渣土处置审批和道路破挖审批“绿色通道”,做到办事简便,服务快捷。
七、正确处理好市容与繁荣、服务与管理、法定程序与简化操作、严格执法与公正文明执法的关系,做到服务前置、执法后置,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八、上门为全市在建工程项目搞好服务,积极帮助建设施工单位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种种困难和问题,并为其保驾护航。
九、搞好便民服务,设立热线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的咨询和监督,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