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共产党员,整天和老板勾肩搭背、推杯换盏,为了发财居然自开茶室索贿,党性在哪里?一个组织部长,任人唯“钱”,大肆卖官,甚至被老板用金钱操控,使组织部成了“官帽超市”,廉耻在何处?一个领导干部,貌似兢兢业业、廉洁奉公,实则目无法纪、贪得无厌,十八大以后依然顶风违纪、不知收敛,心里哪还有党纪国法?(中新网 1月14日)
据报道,曲靖市委原副书记李云忠严重违纪,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李云忠在担任云南省委组织部干部四处处长,曲靖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和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严重违纪违法,受贿总额高达4000余万元。更令人气愤的是,作为一个组织部长却任人唯“钱”,大肆卖官,甚至被老板用金钱操控,使组织部成了“官帽超市”。笔者不禁感叹,组织部长卖官,滥用职权何时休?
身为百姓的父母官,有的官员勤勤恳恳,千方百计为民谋福利,而有的官员的行为却令人汗颜。继甘肃酒泉原政协主席杨林“为官十六年,月月在受贿”之后;安徽宿州市委原副秘书长、泗县原县委书记晏金星 “十年里每周受贿”;又现安徽省农委农业产业化指导处原处长金树芳10年受贿200余次;现如今云南曲靖市委原副书记李云忠以日均受贿1.7万元的“战绩”上榜。“一贪更比一贪高”,这样的“官场现形记”轮番上演,拷问对官员的监管去哪了?
组织部、组织部长,那可是炙手可热的重点部门、重要领导,承担着党委管理和使用党员、干部、人才的重要职责,有着极大的人事控制权,是非常重要的部门之一。但就在这非常关键的部门上,李云忠作为云南省委组织部干部四处处长、曲靖市市委组织部长,却充分发挥“靠山吃山”的本领,将手中掌握的人事控制权成为敛财的工具,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同时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警醒。
笔者认为,有权力的人爱滥用权力,直到有限制的地方为止,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李云忠手握重权,自然有人会以钱买权,欲从中牟利。如果监管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不能时时悬在头顶,那么腐败就成了他们的必然选择。所谓“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在李云忠的贪腐生涯里,但凡监管执行到位,他能如此肆无忌惮的受贿吗?事实足以说明,对领导的权利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给权力寻租留下滋长的空间。像李云忠这样的双面官员还不少,他们的腐败隐藏的更深,更不易被察觉。只有健全法律法规,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压缩官员腐败的空间,保护公权力。(来源:网络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