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武平县一名官员打猎时,误将一村民当做野猪击中致死,目前该官员已被警方刑拘。据死者家属说,枪伤不在要害处,如及时施救还有挽救可能,但伤人者事发后逃逸。(12月1日 新华网)
11月9日,衡东县高湖镇羊角村发生一起非法持有枪支非法打猎致人死亡案,57岁村民罗运英身中枪死亡。当天犯罪嫌疑人肖卫东向衡东县公安局杨林派出所投案自首。经查,当天上午,肖卫东等11人分乘3辆汽车前往衡东县高湖镇羊角村打猎。中午12时许,11人到达衡东县高湖镇羊角村地段,肖卫东发现前方约20米处的柴草中有黑影晃动,以为是野猪,遂开枪,击中村民罗运英。
修启开,曾任武平县市容管理局副局长,现任武平县城厢镇党委副书记。11月23日,修启开一朋友叫他一起上山打猎,修启开误将李某昌当成野猪击中致死。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据该人士透露,修启开涉案用的是一款改良过的老式猎枪——鸟铳,现已初步认定为非法持有枪支。
事发地武平地处福建龙岩西南部,闽、粤、赣三省交界处,全县多低山丘陵。当地民间常有居民持枪打猎,也屡有非法持有枪支案件发生。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14年1至10月,武平县人民法院在10个月内,共宣判了10起非法持有枪支案,其中7起案件,涉案枪支为鸟铳。
在我国,枪支是被明令禁止使用的,然而在少数地方,由于生活环境方面的原因,这道禁令在执行上不够彻底,非法使用枪支、改造枪支的现象屡禁不绝,这无疑就对地方的治安带来了极大的隐患。11月份发生的衡东县高湖镇羊角村、福建武平县这两起打猎致人死亡事件就是典型的例子。笔者在惊叹为何频发类似事件的同时,更惊叹凶手的身份——国家公职人员。
非法持有枪支有什么样的严重后果自不必说,身为公职人员不可能不知道,尤其是这两起案件相隔不到半个月,前车之鉴为何没能成为后事之师,如此惨痛的、血淋淋的教训为何身为公职人员的他们能够熟视无睹?如今,悲剧已经发生,我们在痛斥凶手的同时,更希望政府加大对非法持有枪支人员的查处、教育力度,呼吁社会形成合力,让非法持有枪支的人员无处遁形,杜绝悲剧的再次发生。(来源:网络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