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我市正在大力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本报今起开设《落实主体责任书记谈》专栏,及时报道各地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做法和成效,敬请垂注。
网络报道:在乐平全市上下同心协力,向着“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乐”目标迈进时,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将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政治保障。日前,本报记者就该市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关情况对市委常委、乐平市委书记吴龙强进行了专访。
记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作为基层党委,如何落实好主体责任,是一个重要课题。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吴龙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一个突出亮点,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乐平是老工业基地、农业大市,人口众多、经济活跃,更需要我们领导干部带好班子、管好队伍、作好表率;更需要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使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党委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上“不缩手”,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
记者:乐平市委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有哪些新的做法和举措?请您介绍一下。吴龙强:我们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方面,想了一些办法,做了一些探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近年来解决了50 万农村居民安全用水问题,全面完成乐安河沿岸1100 亩重金属污染土地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全面覆盖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铁腕整治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共叫停54 家企业。在全市优化发展环境活动中,处理了11 名干部。
选好干部用好人。坚持好干部的“五条标准”,解决单纯唯分、唯票、唯GDP、唯年龄等“四唯”问题,已选派8 名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干部到艰苦地区和发达地区挂职锻炼,使德才兼备的人得到重用。
抓好干部廉政教育。制定了《新任乡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教育暂行办法》,组织160 余名新任科级干部进行廉政知识考试;在电视台、报纸开辟“一把手”谈廉政专栏,20 多名市直单位一把手就落实两个责任进行探讨。安排19 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向市委全会述职述廉,20 个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
记者:作为乐平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您认为如何才能履行好这一职责?
吴龙强:作为第一责任人,我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职责。结合乐平实际,制发了《市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职责》,先后主持召开8 次市委常委会讨论党风廉政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细化成5 大类84项,分别落实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并与市委常委、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书。督促浯口镇、市工商局开展好落实“两个责任”的试点工作,为全市落实“两个责任”提供借鉴。年底还将由市委常委带队,对全市各单位进行集中考核,公开表彰优秀单位。
记者:落实“两个责任”,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乐平市委如何支持和推动纪委履行监督责任?
吴龙强:我们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市纪委提出取消或不再参与101 个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的请示后,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在不到一周时间内,相继审议通过。市财政投入2600 余万元支持纪委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市委的支持和推动下,今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5 人,其中副科级以上17 人。在人员配备、使用上,今年来有3 名办案人员得到了提拔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