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据国家统计局景德镇调查队调查资料显示,上半年我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人均为4709元,同比增加538元,增长12.9%,增速比同期城镇居民快3个百分点。从收入结构看,经营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大幅增长是拉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其中,经营性净收入人均为1715.31 元,同比增长32.31%,转移性净收入人均为1358.64元,同比增长41.8%。
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随着近年来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大幅增长,上半年,农民来自第一产业的经营性净收入人均为770.29 元,同比增长61.68%,来自二、三产业人均经营性净收入分别为461.75元和483.28元,分别增长28.53%和4.89%;二是粮食直补等惠农政策的实行和农村救助体系的完善助推农民转移性收入上升,农村人均社会救助和补助人均为37.83 元,增长38.48%,现金政策性惠农补贴人均117.28元,增长2.4倍;三是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增加对农民家庭收入增长发挥较大作用,农村家庭外出从业人员寄回带回收入人均为1075.79元,同比增长30.12%,占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22.8%,比上年同期增加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