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3日,吉林长春德惠市的宝源丰禽业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死76伤。官方7月6日通报,德惠市委书记张德祥被撤职,市长刘长春被撤职、撤销党内职务。(新浪新闻 8月14日)
今日,新京报记者发现,刘长春已于今年6月4日复出,担任长春公交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张德祥也已于今年4月低调复出,担任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更令人跌眼镜的是,媒体梳理52起官员免职案例,40名因突发事件被免职官员半数已起复;有作风问题无缘复出。如果不是媒体曝光,人们很难想象大量被免职官员会如此“低调”迅速复出,甚至复出之后“连升三级”。
当然,人都会犯错误,我们党的政策,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允许人家犯错误,允许人家改正错误。但当一个个出了问题的官员都低调复出,名义上是免职,实际上是在“带薪休假”,惩戒成了变相保护,是否弱化了问责机制的威慑力?是否有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嫌疑?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条就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等原则。那么,一些曾经因为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而“落马”的官员们,在很短的时间内,在公众莫名其妙和强烈质疑之中,又隆重“复出”,这哪里 “公开择优”呢? 甚至有的问题官员几个星期,几月就复出,又哪里符合相关规定呢?更甚者,涉嫌挪用57万社保资金利息的县社保局局长,仅7天就复出,刷新了问题官员复出纪录。
这些问题官员,到底何德何能,非得重新任用并提拔不可?如果官员在出现重大过错后,仍成“不倒翁”,党纪国法岂不成了摆设?
问题官员的频频复出,严重伤害规章制度的严肃性,更有损政府公信力,从一定程度上折射出问责制度的软肋。要避免类似的闹剧重演,健全问题官员复出机制和程序刻不容缓。只有将官员复出的程序都放在阳光之下,复出得有理、有据、有程序,才能服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