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公诉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一个重要窗口,代表检察机关的形象,体现检察机关的执法水平。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检察院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公诉工作的开展,将公诉工作放在全院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推进公诉改革。切实加大公诉队伍的培养力度,呈现出诸多亮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近年来,该院公诉人连续获得首届瓷都十佳检察官、全市检察业务尖子、全市优秀公诉人等称号。
坚持以人为镜,打造职业形象
公诉人员的仪表、举止、语言、‘着装、作风都展示着检察机关的形象。为了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2009年上半年,珠山区入民检察院邀请珠山区人民法院资深人民陪审员来院座谈,点评公诉人出庭表现,指出公诉人的缺点。陪审员就公诉人在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时表现出的严谨工作作风给予了大力肯定,就公诉人在庭上的仪容仪表、言行举止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同时,该院还对公诉人出庭情况进行实庭考核,由分管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对出庭人员庭上各方面的表现打分,庭后进行系统点评。通过正确认识自己的缺点,发现自身不足,该院公诉人不断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法,努力改进完善自我,做到著装统一、仪表整洁、语言规范、举止得体。
开展诉辩对抗,提升辩论才能
作为公诉人,必须具备良好的辩论能力,珠山区人民检察院为提高公诉人的这一实战能力,将公诉人员分兵两路,临时抽签决定正,反两方,以“老”带“新”进行组合,从实战出发,对典型案例展开激烈辩论。通过诉辩对抗,极大地调动了公诉人工作热情,更增强了对辩论的重视,有效地提高了公诉队伍的操作技能与法庭辩论能力。为建设一支政治、理论、业务过硬,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高素质公诉队伍,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
运用科技力量,确保工作效果
珠山区人民检察院顺应社会发展和检察工作的需要,把科技强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公诉部门也进一步加大了科技装备的经费投入,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2009年5月时,对公诉人进行了多媒体示证培训,全体公诉人已基本掌握示证系统的运用。在庭审中,充分运用多媒体示证,使案件事实更加直观、真实再现于法庭审理环节,对提高出庭公诉效果有着重要意义。
学习网络知识,增强自身素质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犯罪案件也不可避免。2009年7月30日,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公开开庭审理,该院以此案庭审为契机,邀请景德镇市公安局网监支队专业技术人员出庭庭审,庭后就网络知识及犯罪特点进行授课。课后,公诉人就办理网络犯罪案件中涉及的网络知识向网监支队人员请教.对犯罪情节、认定标准等方面与网监支队人员交换意见。通过近期的刻苦学习,该院公诉人在面对这种新型手段的犯罪时,不会再觉得那么棘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