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进社区活动(一)
网络报道:景德镇市司法局为给困难群众提供便捷、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保障弱势群体平等享有司法保护权,从11月3日至13日,市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走进社区活动,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受理法律援助案件。
11月4日、5日,记者分别在里村街道和新村街道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看到,咨询的市民络绎不绝,纷纷就自己及亲属的问题向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市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进社区活动(二)
市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进社区活动(三)
记者获悉,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介绍,为了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得到帮助,从11月3日开始,截止到11月13日,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一共要走进珠山区下辖的新厂、里村、新村、石狮埠、珠山、昌江、周路口、太白园等8个街道。有需要的市民除了可以向流动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在平时,也可以向所在街道的司法所咨询相关事宜。
李有林是浮梁县鹅湖镇的一位农民,2009年4月22日,他不幸受伤造成左肢骨折,并在我市一家医院接受治疗。可是,半年多时间过去,他的伤不但没有治好,反而加重。经过有关部门的鉴定,李有林的伤情属于医疗事故。拿着鉴定书的他找医院寻求解决办法却迟迟得不到院方的回复及处理意见。11月3日,拉着双拐的李有林在妻子的搀扶下来到市区,希望医院能够尽快帮他治好腿。在设在新厂街道的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里,他申请了法律援助,为自己讨个公道。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了李有林的情况后,让他准备好鉴定材料及有关证明,于4日上午在设在里村街道的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正式授受他的法律援助申请,并且指派一名律师为他提供法律援助。
当记者问到为什么想到让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走进社区,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说:“现在,困难群众打官司难,打不起官司的现象时有发生。此次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走进社区,就是为了给更多的困难群众提供及时和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他告诉记者,市司法局设立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就是想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延伸法律援助的触角,加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力度,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和打不起官司的问题,确保困难群众依法获得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最大限度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同时他还介绍,此次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深入社区,将向市民免费发放《法律援助条例》《公民申请法律援助须知》等读本和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到场的律师,还会现场授受并解答市民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