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曾炜报道:11月1日至2日,兴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华带领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县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卫健委、工信局、水利局、林业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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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一行先后到东村乡小洞村、江西画眉坳钨业有限公司、杰村乡含田村、埠头垃圾填埋场、兴国兴氟化工有限公司、兴国县人民医院等地,重点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宣传贯彻情况和经验做法,相关配套法规(办法)的制定情况,涉及土地方面安全利用情况和污染防控及修复情况,土壤污染执法情况和专项资金的监督保障落实情况等进行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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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召开了汇报座谈会,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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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指出,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惠及子孙后代的一项民生工程。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认识土壤污染的危害性,增强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视。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提升综合土壤污染防治机制,强化污染地块联动监管,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要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坚持依法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求真务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