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img.zzzmx.com/zzzwimg/jdzjx/Taoci/20211015184001infnxmafevn.jpg)
大江网/吉安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王聪报道: 10月15日,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凤凰中队开展午间“酒驾醉驾”整治统一行动,半个小时内查获了3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行动中,执勤民警在吉安县永和镇永和大道设置临时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13时33分,驾驶人蒋某驾驶一摩托车经过检查点时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将其带至中队做进一步处理。
13时58分,民警对一摩托车进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身上有酒味,于是立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经检测,驾驶人肖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4时06分,民警对一辆赣D73XXX小型汽车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曾某满嘴酒气,存在“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8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人蒋某、肖某及曾某将面临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处罚。在下一步工作中,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继续保持对“酒醉驾”行为“零容忍,严打击”的高压态势,始终保持严查严管不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