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宋思嘉
社会治理重在基层,难在基层,活力也在基层。
去年7月以来,南昌市围绕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广泛开展基层民主协商“有事好商量,有事多商量,有事会商量”活动(以下简称“三有”活动),创新打造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机衔接的新模式,激发基层民主协商的治理效能,助推解决一批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新动力。
截至目前,南昌市共搭建基层民主协商“三有”活动平台1131个,实现各基层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开展基层民主协商活动3945场,参与协商27676人次,推动办理民生实事2597件。
南昌市在积极创新基层民主协商的过程中探索出哪些经验?对其他地方有什么借鉴作用?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研采访。
启示1
因地制宜构建协商“支点”
西湖区绳金塔街道永叔路社区是典型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陈旧。今年6月,一场幸福圆桌会在这里召开,区、街道和社区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居民代表等参加。
有事大家说、民事共同议、事定马上办、办事全程督、好坏大家评,一场没有身份门槛限制,开在老百姓家门口的圆桌会让大家畅所欲言。针对居民提出的由于社区内公厕旁的路灯缺失,导致附近居民晚上上公厕非常不便等问题,社区在会后立即联系路灯管理所妥善解决。
“幸福圆桌会让我们的诉求有了畅通便捷的表达渠道,实现了政府做的就是我们百姓想的。”社区居民万润香竖着大拇指夸赞道。同样,这个立足基层、立足百姓的平台也让基层干部叫好。“借助平台,我们能直面群众冷暖,动员大家一起来想、一起来干,提高为百姓办实事的效率。”绳金塔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毛燕感触颇深。
采访中记者发现,南昌市运用“三有”活动平台,推进基层协商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各县(区)在推进“三有”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的过程中,积极探索了“有事来说”“幸福圆桌会”“民情理事会”“协商议事会”等基层“三有”协商特色品牌,搭建协商平台,组织各利益主体和涉及单位在这个平台上有序有效协商。
因地制宜的协商“支点”有效实现了干群之间的互动,推动干部进一步思考作风怎样更严更实、决策如何更贴近实际,让群众的声音被认真倾听,出台政策的初衷被全面理解,基层协商的治理效能被充分激发。
启示2
精准发力疏解民生“堵点”
走进青山湖区罗家镇东方社区,一个能停放200余辆电动车的大型智慧车棚,吸引了记者的目光。
正在给电动车充电的社区居民陈大爷说:“原来没有智慧车棚,小区到处都是乱停乱放的电动车,甚至有不少居民在楼道里私自搭线充电,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智慧车棚解决了我们的烦心事。”
去年9月,针对不少居民反映的电动车停放难问题,罗家镇政协联络组、东方社区在社区协商议事室组织开展智慧车棚选址“三有”活动。活动中,居民代表与政协委员、镇挂点领导等面对面交流,一问一答之间碰撞出智慧的火花,经投票决定在东方国际小区6栋旁把绿化的草地改建成智慧车棚。经过设计、招投标、施工等流程,今年3月智慧车棚正式建成,获得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解决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堵点”,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见建议。在“三有”协商过程中,南昌市发挥基层协商的优势,以办好一批民生实事为主题,以老百姓所思、所想、所急、所盼为选题导向,以老百姓情感共鸣点、心理契合点、利益结合点为协商主基调,对切口小、关联广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开展协商议事,助推解决一批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基层治理带来了许多新变化,给基层群众带来了许多新实惠。
在分类处理个性问题的同时,以点带面解决共性问题。南昌市围绕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在问卷分析、调研摸底、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三有”年度协商议事选题清单,纳入各县(区)全年协商议事工作安排,以年度协商课题为引领,使“三有”活动更有代表性、针对性,更加贴近群众、体现实效。
启示3
广纳群言击破既存“难点”
进贤县白圩乡赵家村的年轻人大多在外务工或经商,没有时间和精力回乡照顾老人,村里留守老人多,普遍存在着衣、食、住、行、病、孤六大难题。
为有效破解农村养老难题,去年7月以来,当地开展“三有”活动,倡导党员干部积极献言献策,村“两委”干部与党员代表、乡贤定期商议,通过“板凳协商”“饭桌协商”“面对面商量,商出好健康”等方式,共筹到30余万元善款,组建理事会,组织本地志愿者,为老人提供卫生清洁、医疗保健、心理辅导等志愿服务。
广纳群言、群策群力之下,这里的老人如今过上了衣着省心,专人照料好;饮食遂心,服务功能好;居住舒心,生活环境好;出行放心,安全保障好;病情上心,建档坐诊好;晚年开心,文娱活动好等“六好”老年新生活。
决策如何更接地气、基层治理如何更科学,前提就是要广泛吸收多方观点,扩大协商活动参与面,多在事前和事中与群众协商。
在这方面,南昌市注重在凝聚共识中收获真知灼见。一方面,积极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由政协委员根据自己的工作性质、个人特长等,按照就近、自主原则,有针对性地下沉至基层参与协商。另一方面,着力构建以基层党组织、政协委员、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为主要参与主体,以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社区社会组织、驻区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协商格局,注重将威望较高、办事公道的老党员、群团组织负责人、社会工作者等吸收到基层协商活动中来,提高议事协商的广泛性和针对性,增强多元参与主体的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