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近日,浮梁县检察院针对浮梁某中学学生频遭抢劫、敲诈的现象,向该校发出《检查建议函》,建议该校加强学校安全保障工作,完善相关的安全防范设施,尤其是重视夜间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生能正常学习、生活。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和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对于学生遭受外来人员抢劫、敲诈的情况,告诫学生不要因为害怕而不敢说出来,要及时向学校反映,学校要及时处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据悉,浮梁某中学周围经常游荡着一些游手好闲的无业小青年,缺钱花就去抢劫、勒索学生。2009年5月10日凌晨,犯罪嫌疑人苏某、李某等人在网吧上网,没钱用的他们商量着去学校弄钱。步行来到浮梁某中学后,因学校小门未关,苏某、李某等四人轻易地潜入了学校。通过威胁靠宿舍窗边的学生开门进入宿舍实施抢劫。当晚,苏某、李某等人共抢了四五个寝室十余名中学生现金共计100余元。案发后,由于害怕,学生没有及时地反映情况,学校也是在6月7日才向鹅湖派出所报案,而报案后的当天晚上又发生一起入室抢劫,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两人又利用相同的方法进入学生宿舍实施抢劫。据学校的多名学生反映,他们经常被苏某、李某等社会上的闲散人员拦路敲诈。
浮梁县检察院同时也希望存在类似安全隐患的学校要加强安保工作和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学校的防范意识和学生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