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近日,从“深化平安江西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乐平法院公众满意率因连续3年在全省排名前10位,荣获2009-2012年“全省公众满意模范政法单位”荣誉称号,是景德镇地区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政法单位。同时,该院还获得2012年度“全省公众满意政法单位”荣誉称号。多年来,乐平法院紧扣“公平、公开、为民”六字诀,深入推进阳光司法,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院抓准刑、民两道关口,全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对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理,以规范化的量刑标准为依托,通过全程调解的方式捕捉调解的最佳时机,巧借外力促进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对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及由邻里纠纷引发的激情犯罪的被告人,在民事部分得到调解的情况下从轻、减轻处罚。
在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该法院通过派出法庭的便民优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着力预防和解决纠纷,保障农村和谐稳定,通过依托党委政府,构建起民调网络,做好诉前调解,强化诉调对接。众埠法庭因诉前调解工作到位,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庭”荣誉称号,庭长左斌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此外,该院的港口法庭利用亲情调解、双田法庭通过巡回办案现场调解、高家法庭利用网络调解并指导辖区“道德法庭”,将98%以上的民事案件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了多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同时,该法院始终坚持司法公开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司法公开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切入点,促使法院司法审判的社会认同度得到不断提升。该院经常组织法官深入农村、企业、社区、学校,举办少年模拟法庭、法律咨询现场会、法律讲座等;深入街道社区、乡村农户、企业车间,同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民代表进行零距离沟通座谈。对于典型案件、敏感案件、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推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并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对案件的审理和执行过程进行跟踪报道,消除人民群众对案件的疑惑。
该法院法官在司法为民实践活动中,不仅“闭起门来看案卷”,还敞开大门走出去,深入校园社区、田间地头,走进寻常百姓家。通过组织业务部门的骨干,深入学校采取举办法制讲座、主题班会等方式,广泛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在开展以“党旗引领致富路,携手共建新农村”定点包村帮扶工作中,选派政治和业务过硬干警担任帮扶村的党支部第一书记,长期驻村实地查看渠、路、桥、涵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同群众面对面地座谈,详细了解村里的经济发展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建立“百姓档案”400多份,先后帮助该市名口镇刘四村兴建了“五家墩”桥,修建机耕道5公里,投资2万元整修了灌溉渠道,铺设了村内下水道2公里,并资助兴建了村民休闲茶亭,资助塔山村建设村级活动中心,进行道路硬化和疏通灌溉沟渠,并为该村购置电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