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8月11日下午,家住浮梁县寿安镇下冲坞的叶霞,像往常一样出了门。她来到离家十几里地远的湘关公路旁边的寿安气站,并在那里灌了一罐液化气,准备拿回家做饭用。
当日下午3时许,叶霞和父亲叶志发发现,这罐气无法正常使用,于是他们拨打了气站负责人乐老板的电话,向其反映问题。
“老板说,他会叫人来解决这个事。”叶志发说。
下午4时左右,一辆汽车停到了叶家门口。60多岁的范显标走了下来,他是这家气站的员工,此次也是由他来给叶家修理液化气罐。范显标来到叶家的厨房,开始动手修理液化气罐。其间,叶霞和她两个不到10岁的孩子,站在一旁围观。
下午5时左右,在家门口补车胎的叶志发听到厨房方向传来外孙女的惨叫声,他赶紧冲向厨房,只见自己的女儿抱着两个孩子,一脸惊恐地从厨房里跑出来,随后跑出来的还有范显标,4人的身上伤痕累累,厨房里正冒着火焰。
当日,受伤的4人被紧急送往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至今仍未伤愈出院。
气站老板:愿意承担费用前提是须合法
这4位伤者的伤情如何?是否致残?尤其是范显标,他算不算工伤?工伤几级?目前暂无法得知,但两户人家及气站,均已为此支付了巨额医药费。
叶志发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家中为叶霞母女3人总共花了近20万元医药费,而范显标一人的医药费,目前为止也有5万元。
围绕着医药费与赔偿问题,范家与叶家及寿安气站三方产生了矛盾和分歧。
8月30日上午,范显标的女儿范女士与几位亲戚对记者说,乐老板是这家气站的法人代表,他表示,要与范家签订一份协议,注 明范显标在医院里所花的费用,气站愿承担下来,但此后的费用,不能再来找气站。这个条件被范家拒绝。范女士和家人认为,父亲伤势严重,很有可能留下后遗症,气站这么做是在推脱责任,她们一家无法接受。
但寿安气站老板之一、法人代表乐老板没有直接回应范家的说法。他对记者说,他愿意承担费用,但前提是必须合法,他提出,此事要上法院解决。
他同时对记者诉苦道:气站已经为范显标支付了4.5万余元的医药费,为叶家支付了3万元的医药费,可以说已经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和义务,而且事发当天,“我就陪着去了南昌,3天没换过一件衣服”。
谁来负责?说法不一
赔偿总是连带着责任的划分,在这次事故中,责任到底该由谁负责?对这个问题,伤者家属和气站,依旧存在着分歧,而且说法出入很大。
根据范家的说法,当天是乐老板把范显标叫去的,说是叶霞家的液化气罐出了问题。同时乐老板把范本人叫去的时间,正是上班的时间。范显标则在电话里对记者表示,当时他在修理液化气罐时,曾叫叶女士及两个孩子离开厨房,但她们不听,孩子们甚至还在旁边嬉笑打骂。何况在他来之前,叶家就已经“放过气”,所以范显标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一名维修人员的职责。
而叶家的观点与范家正好相反。叶志发初见记者时就表示,范显标“修不好就不要修嘛”!他认为,范本人是在“违规操作”,并表示自己发现气罐打不着后,便关了气,而且门窗也是打开的,不存在范显标所说的上述情况。至于范显标所说的当时让叶霞及两个孩子离开厨房的这一情况,叶霞没有正面回应。
乐老板同样认为,在这次事故中,范显标该负主要责任,但他没有亲眼所见,“当时在医院里听说是范显标放了气,然后一打火就着了,所以范显标是要付很大的责任的”。
此外,乐老板另一位乐姓亲友也强调,
如果是在气站里发生的事故,无疑该由气站负责,但事发地不是在站里,而是在外面,而且还是在下班的时候。
相关部门: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暂无法介入
8月30日下午,记者来到浮梁县安监局了解情况。该局汪副局长对记者表示,这起事故的缘由是在家里维修气罐时着火造成的,于安全生产事故一点关系都没有,所以安监局暂无法介入此事。
浮梁县建设局法制办的徐主任也对记者说,该案由“家庭用气”造成,而且发生在居民家里不是在气站里,何况县建设局也“没有能力调查气罐的安全”。
律师:气站应担主要责任
面对说法不一,江西泰方律师事务所的朱锡新律师却有着不同的看法。
朱锡新认为,该案中的叶霞从寿安气站“灌了一罐气”后,她和寿安气站之间的买卖关系就已经构成了。当叶霞发现气罐打不开时,她要求气站老板派工作人员来维修,这其实就涉及到售后服务环节。作为气站的售后服务人员,范显标理应帮客户排除故障,完善售后服务。何况范本人还是专业维修人员,更应该比叶家懂得气罐操作规程,有义务为客户排除故障,所以事发现场的主要责任由范显标承担。
由于范显标当时从事的是售后服务工作,这个工作与通常意义上的“坐8小时办公室的工作不同”,它没有8小时的工作时间限制,而是流动性强的一份工作,他随时要为客户解决问题,因此乐老板所说的“下班时间”的说法是不合理的。
范显标作为气站售后人员在工作现场受了伤,可以认定为工伤,他的相关治疗费用也需本单位承担。但范本人应出示相关的工伤认定、构成几级伤残鉴定,及劳动能力鉴定。
至于叶霞及两个孩子,朱锡新表示,其相关治疗费用也应由气站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