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浮梁县公安局自7月1日起开始开展为期3个月集中整治“黄赌毒”专项行动。县局副政委、城关派出所所长林群华高度重视,根据《浮梁县公安机关打击黄、赌、毒专项行动方案》的指示及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求全体民警加强对辖区内的排查力度。
8月10日14时许,违法嫌疑人梁某、陈某二人骑助力车到浮梁县中医院对面的一家店附近,陈某流窜到店内盗窃了一部黑色的联想牌手机,准备坐梁某骑的助力车走时,被正在巡逻的浮梁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和城关派出所人员抓获,该两人均对盗窃手机一事供认不讳。同时,在对该两人审讯时,城关派出所副所长喻锴发现两人系吸毒人员,遂加大对两人吸毒一事的审讯力度,违法嫌疑人梁某、陈某另交代其两人于2013年7月下旬在景德镇市购买海洛因毒品以注射的方式吸食。目前,该两人分别被依法作出行政拘留二十日,强制戒毒两年的处罚。
8月14日晚上,城关派出所副所长喻锴带领民警乔承武、李吉锋在可能存在“黄赌毒”的重点部位进行蹲守,经过两个小时的巡逻、蹲守,发现县财政局对面的“梦情”按摩店内有卖淫嫖娼的现象,随即将涉嫌嫖娼的汪某、汪某某以及涉嫌卖淫的徐某和曹某带回城关派出所询问。经调查,汪某和汪某某对自己的嫖娼行为、徐某和曹某对自己的卖淫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四人均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8月17日凌晨1时许,城关派出所通过布控,发现浮梁县城千岛湖酒店305室房间有人在卖淫嫖娼。城关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至现场,将涉嫌卖淫的叶某和涉嫌嫖娼的汪某口头传唤至城关派出所进行调查。经查,汪某在张某的介绍下,以260元人民币的价格带叶某到浮梁县千岛湖酒店305室开房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目前,张某因涉嫌介绍卖淫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五千元罚款,汪某和叶某因涉嫌嫖娼和卖淫分别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截止8月中旬,城关派出所共查处盗窃案1起,吸食毒品案1起,卖淫嫖娼案3起,依法行政拘留9人,强制戒毒2人,行政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