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景德镇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柳艮才、 方晓莲报道:近日,景德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新厂中队在马鞍山路设卡整治酒驾违法行为。“我以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算酒驾,只有开小汽车才算呢”16时许,执勤交警对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驾驶人依法进行检查,经检测,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7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摩托车驾驶人曹某交代,当天中午请亲戚吃饭时喝了一杯白酒,休息了两三个小时以为没事了,便驾驶摩托车出门,没想到被交警查处。经进一步了解发现,该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该摩托车未办理登记上牌、未购买强制保险。随后民警将车辆暂扣,对驾驶人曹某作出罚款244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您:摩托车与小轿车同属于机动车,如果酒后驾驶,也同样属于酒驾,要受到和汽车驾驶员酒驾的相同处罚,希望广大驾驶员要熟知各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要再为自己的认知错误而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