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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标准再次调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11  作者:瓷都信息港  浏览次数:591

  本报讯(记者李冬明)6月8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我省再次调高企业军转干部和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的解困标准。这是我省自2008年建立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正常增长机制以来,第六次调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今年,全省企业退休连排级军转干部的解困标准为每月1870元,营级为每月1970元,团级为每月2070元。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月1870元。全省企业在岗连排级军转干部的解困标准调整为每月3305元,营级为每月3385元,团级为每月3455元。上述人员凡2012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或工资收入低于职级解困相应标准的,从2013年1月起按两者差额给予生活补助。

  同时,对现有和今后新增加的关闭、破产、改制、连续停产一年以上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困难企业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无再就业能力的)军转干部,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确定解困标准。

  此外,企业退休和失业军转干部以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的固定生活补贴,在2012年每人每月19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60元,达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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