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礼靓)4月26日上午,我市召开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廖鸿出席会议并讲话。
即日起至6月30日,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重点聚焦6类非法社会组织:利用国家战略名义,打着江西红色革命摇篮,以及利用江西绿色生态、文化旅游、矿产资源等特色名片,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冠以“中国”“中华”“国家”“江西”“萍乡”等字样,或打着省市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非法冠以全国性社会组织“萍乡分会”“萍乡专委会”“萍乡办事处(联络站)”等,进行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同时,我市将加大对合法登记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持续优化社会组织政策,在就业、人才、薪酬、税收、金融等方面落实社会组织各项优惠政策,结合“放管服”改革、政府职能下放转移,加大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力度,围绕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为我市社会组织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