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齐美煜)4月19日,2021年全国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我省10个集体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荣誉称号,10人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荣誉称号,其中一人还获“全国五一巾帼奖章”。
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荣誉称号的集体分别是:江西省公安厅反恐怖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总队直属支队、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分公司96166客服热线中心、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江西新钢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金工一车间机加工一班、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纳税服务股(办税服务厅)、鄱阳县人民医院新生儿科、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井开分公司CTP3事业部终检团队、抚州市临川区第一人民医院护理部、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体检科、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客运段直达车队。
获“全国五一巾帼奖章”的是:郭大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炼油运行四部操作工、技师)。
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荣誉称号的个人分别是:郭大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炼油运行四部操作工、技师)、王园芳(江铜集团贵溪冶炼厂工程师)、王美华(江西省万年泽华珠宝有限公司、江西泽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媛(航空工业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50所高级主管设计师)、郏慧(南昌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护师)、施诗(江西诗语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志英(赣州市于都县人民医院党办主任、副主任护师)、谢茹冰(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抚州供电分公司供电服务中心主任)、舒维(江西省胸科医院呼吸科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医师)、熊艳(南昌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女职工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