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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报道:全国人大代表蔡细春:规范家政服务公司对月嫂工资抽成比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11  作者:瓷都信息港  浏览次数:16655
全国人大代表、高级育婴师蔡细春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焦俊杰报道:“家政服务业在我国发展的历史不长,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因此,还有许多需要不断改进之处。”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高级育婴师蔡细春接受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采访时表示,家政服务公司的雇工工资制度需要改进。

  一直以来,月嫂这一职业给人的印象是工资高。但蔡细春并不这么认为,“家政公司是中介性质的,有些家政公司要从每单业务里抽成高达月工资的20%—30%,最后到月嫂手中的工资并不多。”

  蔡细春表示,“很多家政服务企业主要以盈利为目的,对家政服务人员培训敷衍了事,没有起到管理责任,有的公司收到了雇主的付费,却克扣、拖欠家政服务人员的工资,有的拖欠工资长达1年之久。另外,有些家政服务公司不给雇工交社保和医保,长此下去,会影响该行的健康发展。”

  因此,蔡细春建议,“应尽快出台《家政服务法》。制定科学管理家政服务行业行规,有效理顺各种关系,保障雇主权利,维护家政服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我国家政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蔡细春还提到,“家政服务公司如果抽取家政服务人员月工资的20-30%为中介费用,那么就应该给雇工交社保、医保等基本保障,否则就只能收取不超过10%的中介费用。同时,家政服务公司应该尽到一年内不少于一次的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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