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3月20日南昌讯 据信息日报记者 徐娆 报道,19日,记者从江西省人保厅获悉,从2012年1月1日起,全省职称评审执行新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新版的职称评审标准较之前标准条件更高,同时注重“品德、知识、能力、业绩”。
记者了解到,正常情况下,中小学教师凡是在取得现资格以来,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方可按规定申报高级、特高级教师(小学可申报特高级教师)资格。但如果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将延期1年申报。年度考核、教学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将延期2年申报。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者,剽窃他人成果者,将延期3年申报。
同时规定,全省中小学教师若从事有偿家教、违规收费、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经查属实的,将延期1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此外,针对破格申报高级教师资格的,新版职称评审标准也做了相关规定,如申报者必须被评为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并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同时还要出版本专业教育教学论著2部等。
学历和资历均要达不同年限才能申报
●新版全省职称评审标准,要求小学教师从2012年起申报高级教师资格,学历和资历必须分别满足:
获硕士学位,且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一级教师职务均满2年;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且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一级教师职务均满3年;获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且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一级教师职务均满4年;获中师学历,且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一级教师职务均满5年。
●申报特高级教师资格,则要求:
获博士学位满2年,且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满2年;获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满5年,且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满5年。
●中学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资格,要求:
获博士学位满2年,且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2年;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满5年,且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初中教师获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满5年,且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