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宜春头条客户端讯 陈青青报道:自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下发以来,宜丰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与各主管单位和职能部门协作,凝心聚力、各司其职,努力形成源头预防、及时反应、高效应急、严厉惩处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确保“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地生根。
该院通过面对面沟通或者电话沟通的方式,向宜丰县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团委、卫健委、妇联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传达方案内容,提高相关单位人员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认识,督促各相关单位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同时向行政主管部门和检察院备案,实行零报告制度。
该院在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法治宣讲的过程中,督促各中小学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线索。组织开展侵害未成年线索排查,通过谈心谈话、心理咨询等方式,及时了解学校教职工、学生是否存在异常行为,维护未成年学生的权益。该院加强对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政策和法治宣传,强化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与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意识,争取理解与支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