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上午,南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加强党政正职监督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南昌市于近期出台了试行新规,对党政“一把手”设置了六大“禁区”(张德 摄)
中国江西网11月23日南昌讯(记者 欧阳远媛 报道)11月23日上午,南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加强党政正职监督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南昌市于近期出台了《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以及配套制定的《关于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和《县(区)委书记岗位风险防控办法(试行)》,试行新规对党政“一把手”设置了六大“禁区”。市纪委常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徐强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发布。
记者了解到,《若干规定》紧紧抓住腐败案件高发、多发、易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重点,切实减少党政正职腐败案件发生的机率。以“一把手”权力运行的轨迹为主线,对权力行使设定清晰的“禁区”,提出 “六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即党政正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经(务)、工程项目建设、大宗物品采购、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事项。
同时为确保市委《若干规定》落到实处,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制定了《关于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市纪委名义制定了《县(区)委书记岗位风险防控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防控办法》)。《实施意见》对党政正职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等各项纪律进行了细化。如在规范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规定上,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确定后的7日内,须将班子成员分工情况分别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党政领导班子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党政正职应末位表态,不作引导性发言;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制度上,规定除领导班子换届、机构改革外,一年内调整干部数量不得超过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总数的20%;在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上,规定各级党政正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培训考察等开支情况,每半年在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上通报一次,年底在本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干部职工监督。《防控办法》主要是对政治纪律、选人用人、重大决策、执行政策、权力延伸、生活作风等六个方面以及岗位风险进行防控监督。保障县委书记健康成长,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
另外,为确保《若干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纪委将建立健全党政正职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并且各级党组织将每年组织一次贯彻落实《若干规定》的自查,并书面报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