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发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兜底”功能,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萍乡经开区切实做好贫困户2020年医保个人缴费财政补贴工作。
该区民生局医保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调查摸底,2020年经开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76人,其中在参加城镇职工医保27人,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医保649人。按照2020年江西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代缴总额18.172万元,参保达到全覆盖,做到应保尽保。
通过以上措施,该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00%参保,并享受了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财政给予100%补贴,实现了基本医疗有保障,避免出现因病返贫的现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