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记者从宜春市政府新闻办、市市监局联合召开的2020年“质量月”主题新闻发布会获悉,截止目前,宜春市共奖励12家“宜春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220万,共奖励77家“江西名牌”企业385万元,累计金额逾600万元。
近年来,宜春市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相继出台了《关于四年翻一番决战工业八千亿的实施意见》、《宜春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激励政策,鼓励企业争先创优。对于首次获得“江西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宜春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各奖励20万元。
同时,宜春市全面激励和引导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树立追求卓越绩效管理的典范,已成功举办五届市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评选出四特酒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中天机械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4名个人获此荣誉,有效发挥了质量标杆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据悉,9月是全国“质量月”,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署,宜春市将在全市开展“质量月”活动,推广普及质量知识,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具体的活动安排有: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2020年全市质量月宣传咨询服务日”活动;组织参加“首席质量官品牌故事征文”活动,参与第四届“质量安全”全国少年儿童绘画活动;开展“质量开放日”活动,组织对标达标专项行动、计量精准服务企业行活动;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服务认证体验周”“电梯安全宣传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