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实施河长制以来,景德镇市不断完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体制机制,在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的基础上,通过“河长+湖长”、“河长+警长”、“河长湖长+检察长”、聘请民间河长、设立小流域河长、雨水沟渠长等形式,汇聚社会各界力量,形成河湖治理和管护的强大合力,使“全民治水、全民护河”理念深入人心,为建设千年瓷都的幸福河湖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018年8月7日,该市召开2018年市级总河(湖)长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景德镇市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工作方案》,标志着该市启动全面实施湖长制工作。全市境内所有天然湖泊和城市规划区内湖泊均纳入实施湖长制工作范围。景德镇市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湖长制组织体系。市、县、乡三级设立总湖长、副总湖长,由各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兼任。总湖长、副总湖长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湖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湖泊所在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按照行政区域分级分区设立市、县、乡、村湖长,实行网络化管理,确保湖区所有水域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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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景德镇市河长办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市级河长负责河湖推行河湖警长制实施意见》,建立“河长+警长”工作机制,在市级河湖长负责的9条河流1个湖泊落实了10名河湖警长,充分履行公安职能,为水环境治理保驾护航。多年来,河湖警长协助河(湖)长履行协调督导、监管整治等职能,重点做好治安防控、涉水矛盾纠纷排查、打击涉水犯罪、强化基础信息采集等方面工作。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夯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密切配合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协调联动,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共同维护全市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确保水环境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2019年10月,该市河长办从退休干部、工人、农民、个体工商户等不同阶层的代表中,聘请了9名民间河长,参与市本级负责河流的日常管护、监督评价,肩负治河护河的宣传员、联络员、巡查员、示范员、监督员的职责。民间河长聘期两年,每周开展2-3次常态化河道巡查,向周边群众广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落实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推进情况,正面引导、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河湖保护意识,带动群众积极参与河湖治理管护的相关活动;发现并收集河道保护和水质污染等问题,及时向市级河长、市河长办反映发现的问题;劝导制止沿河单位及周边群众倾倒垃圾、偷排污水、破坏防洪设施、侵害河道湖泊、占河占堤违建、围网养鱼和非法捕捞、电鱼毒鱼等涉河违法违规行为,提醒督促各级河长或责任主体尽快处置到位;监督评价乡、村两级河长在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及时反馈周边群众对河湖管理的意见建议,搭建起政府与社会公众沟通联系的桥梁。
2020年5月,景德镇市河长办联合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建立“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分流域分区域建立河长湖长和检察长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作用,密切全市检察机关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机构的协作配合,从协同领导、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合工作、日常联络等5个方面,全面建立“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更好地服务保障于生态文明建设,为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提供有力保障。
各县(市、区)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过程中,结合自身实际,采取了一系列的创新举措,促进了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18年初,乐平市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根据工业园区特点,制定了园区雨水沟渠长制,有了比河长、湖长、库长更小的保护水生态环境的“官”——雨水沟渠长。乐平市将工业园区雨水沟渠分段划分给各入园企业,落实具体责任,设立“沟渠长”,明确沟渠长职责。企业法人是沟渠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履行沟渠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沟渠巡查保洁和保护管理职责,确保沟渠水质达标。昌江区积极主动维护辖区内河流水质与生态环境,创新设立了7名流域面积小于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的河长,由所在地乡镇党政领导担任河长并实行乡镇自主管理,真正做到了辖区内大小河流管理全覆盖,确保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地保护好瓷都的母亲河。
经过多年来的积极探索和不断实践,景德镇市逐步健全和完善了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全市共设置河(湖)长748名,其中市级河(湖)长18名,县级河(湖)长51名,乡级河(湖)长267名,村级河(湖)长412名,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湖长制体系的全覆盖。该市明晰了各级河(湖)长在河湖管理中所要承担的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摸清不同河流湖泊的实际情况,采取“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精准施策,使得每一条河、每一个湖都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各级河(湖)长切实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工作职责,深入一线实地开展巡河巡湖督导检查,因河施策,集中协调解决河湖治理、保护与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并实行“一河一档”“一湖一档”规范管理。今年以来,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共巡河(库、湖)2万余人次,协调推进“清河行动”、河湖“清四乱”、河湖卫士“春雷2020”联合执法行动、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解决影响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190个,河湖生态环境实现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