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选择上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作为市级统筹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并由设区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自2011年7月1日起,省直及相关统筹地区参保人员在上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可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据悉,第一批省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共有11家,分别为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江西省肿瘤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四医院、江西省妇幼保健院、江西省人民医院、江西省职业病医院、南昌市第一医院、南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和南昌市第三医院。
同时,14家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分别为,黄庆仁栈门市、黄庆仁栈樟树国药局药店、黄庆仁栈珍品堂药店、黄庆仁栈阳明路药店、黄庆仁栈新溪桥药店、黄庆仁栈金城药店、黄庆仁栈石泉药店、黄庆仁栈永外药店、黄庆仁栈南大药店、开心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南昌分店、江西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站前西路店、江西采森大药房羊子巷店、江西会好康药房有限公司以及三点堂连锁有限公司八一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