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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拍摄的抚州市临川区政府外爆炸现场。新华社记者 周科 摄
5月26日,救护车停在抚州市临川区政府外的爆炸现场。新华社记者 周科 摄
5月26日,记者从公安机关获悉,临川“5·26”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已确定在爆炸中死亡。
5月26日9时18分至9时45分,江西抚州市检察院院内停车场、抚州市临川区行政楼、临川区行政楼东边广场先后发生三起爆炸。截至记者发稿时,爆炸案共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死亡者中,1人为当场死亡,2人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警方现场勘查和鉴定,已确定当场死亡者为犯罪嫌疑人钱明奇。钱明奇,男,1959年生,系临川区居民,无固定职业。
案发后,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工作。抚州市、临川区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和善后工作。案件目前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抚州临川区行政中心爆炸 2人死亡
抚州检察院、临川区行政中心发生爆炸
快讯:抚州市检察院与临川区政府发生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