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近日,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为了加强对执行款物的管理,于2011年4月6日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执行款物的清理专项活动,对涉案执行款物的管理进行清查。
清查范围是2008年以来执行局受理的执行案件,是否有执行款物挪用,执行款不发放,执行款物私存,以及乱拉赞助和乱收费等情况。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院党组成立了专项清查领导小组,由分管执行的领导牵头,组织监察室,审管办,办公室联合检查。通过联合检查,对执行款物处理不规范的问题予以及时妥善处理,并完善了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执行行为,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