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丰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县红十字会党支部书记、常务副会长袁新才违规报销差旅费等问题。经查,2019年2月29日至3月5日,袁新才因私事前往北京,返回后以对接工作名义违规报销差旅费、住宿费、机票费合计3100元。2020年1月,县纪委监委给予袁新才诫勉谈话处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县住建局执法大队干部肖泽铜违规接受请托不正确履职问题。经查,2019年4、5月,肖泽铜担任嘉定镇城区执法监察中队水东片区分队长期间,违规接受嘉定镇城区执法监察中队队员江雨来的请托,未有力对嘉定镇长生村村民简某仪的违法加层行为进行制止,致使简某仪的院坪违法封顶、房屋违法加层,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20年4月,县住建局给予肖泽铜政务警告处分。
县振兴办原聘用司机王青公油私加、公车私用及虚报套取维修费用问题。经查,2015年8月至2018年8月期间,王青利用保管公务加油卡的便利,向其借用的私车加油867.75升5816.26元。2016年5月20日下午,王青私自驾驶公车赣B3Z257车前往广东河源游玩。此外,在2016年2月19日、2016年11月2日和2017年1月23日,王青通过虚报赣B3Z257车维修费用的方式,套取公车修理费13227元。2020年5月,县纪委监委对王青进行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