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康区查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经查,2018年9月,龙岭镇黎边村在开展农村环境整治“七改三网”项目中,曾凡燕是黎边村曾屋组包组村干部,负责该组“七改三网”项目实施。2018年10月,村民黎某某承包的施工队进驻黎边村曾屋组施环境整治“七改三网”项目,为了在黎边村顺利推进项目施工改造,在协调处理农户间矛盾纠纷以及后期项目验收拨付工程款等方面给予关照,2018年10月5日黎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将1000元“好处费”转给曾凡燕,曾凡燕收下该1000元用于其日常开支。2020年5月21日,曾凡燕将违纪款1000元上缴廉政账户。
2020年6月9日,经龙岭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曾凡燕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