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省综治考评六项指标四项名列全省第一,总分全省第一
网络报道:近日,从全省综治委全体会议上传来喜讯,景德镇市被省综治委评为2010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并再次被命名为“全省平安市”。此次一举获得这两块极具含金量的奖牌,是继2009年我市及各县(市、区)全部被省综治委授予“全省平安市和平安县(市)区”称号之后,再次实现平安建设“满堂红”。
近年来,我市坚持高起点定位、高质量工作、高水平推进,狠抓工作落实,社会治安形势呈现出和谐有序、平稳可控的良好局面。连续多年未发生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未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未发生重大治安和安全生产事故,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逐年大幅上升,治安好转率连续三年蝉联全省第一。2010年,全市刑事发案特别是侵财型案件、信访总量和群体性事件苗头大幅下降;公众安全感指数、治安好转率和群众对政法部门满意率大幅上升,六项指标四项名列全省第一。省直27个部门纳入综治专项工作对口考评,我市总分居全省第一。去年11月,我市还代表全省接受了中央综治委考评组的检查。考评组认为,景德镇市综治工作力度大、工作实、效果好,社会矛盾化解等许多做法具有在全国推广的价值。
围绕综治工作,我市坚持高位推动,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全面建立领导干部综治政绩档案和维稳责任制。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一把手”按“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担起了综治维稳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了重要事项亲自研究、亲自决策和亲自处理。党政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率先垂范,为全市上下抓综治工作产生了强大的动力。同时,坚持主动作为,积极服务发展第_要务。去年以来,全市各级政法综治维稳机关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以创业服务年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拓宽法律服务领域,加大法律服务力度,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此外,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还出色完成了抗洪抢险任务,积趿参与灾后重建,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坚持分级分类,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我市积极开展源头预防,完善三大调解组织建设。创新维稳工作机制,按照“统一指挥、平台下移、分线负责、联动调处”的工作思路,推动基层“三调联动”化解矛盾机制建设,及时化解大量矛盾纠纷; 组建了17个专项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专项对口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我市医患纠纷调处工作,受到省委书记苏荣和省委政法委书记舒晓琴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大会经验发言。
坚持打防并举,深化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我市积极部署推进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实施重点整治,确保了全市校园持续安全稳定。进一步完善治安防控体系,部署开展“地网工程”建设。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加强特殊人员教育服务和管理,推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应收尽收。全面加强安全生产,连续八年未发生一起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坚持从严治警,改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一年来,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了“411工程”,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立干警执法档案,组织编写全市政法干警行为规范手册,抽查了100件重点案件进行重点评查,聘请了100名公正执法监督员队伍,开展了“百课轮训”活动,推行“政法文化大讲堂”系列讲座,评选100位公正廉洁执法先进典型,进一步树立了队伍良好形象,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此外,坚持重心下移,不断筑牢基层基础防线。进一步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落实了乡镇(街道)综治委(办)规范化建设要求,明确了由党(工)委副书记兼任综治办主任,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为副科级,细化了乡镇(街道)和谐平安联创中心定级考核标准,强化了对基层综治干部的业务培训。加强了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和人民法庭的建设,加速推进基层检察室的建立和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