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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据悉,2018年7月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595件,为吉安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两年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吉安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的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坚持以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突出生态旅游法庭和流域法庭建设两个重点,推动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纵深发展,形成符合吉安生态特色的“三山一水”环境司法保护体系,促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审结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开发利用、气候变化应对、生态环境治理与服务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595件,其中刑事犯罪案件315件,民事案件123件,行政案件157件。
据介绍,吉安市各基层法院在2019年3月进行内设机构改革时,一并对环资审判机构的设置予以了重点考虑,均在相关业务庭或派出法庭增挂了环资庭,并报经省编办备案。做到了全市法院环资审判机构组织体系的全覆盖,实现有人有机构,最大限度保障审判专门化。
井冈山生态旅游法庭是井冈山法院为保障井冈山红色旅游精品城市建设,在茨坪法庭挂牌成立的全国首个生态旅游法庭,通过“三定三快一重”的生态审判机制审理在旅游过程中的环资案件。因其便民、快捷、高效受到高度评价并在全国推广,成为吉安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一张闪亮名片。目前,青原区法院在东固4A红色旅游景区成立了“东固生态旅游法庭”、安福县法院在羊狮慕4A景区成立了“武功山生态旅游法庭”,积极开展旅游巡回审判和速裁工作,助推旅游强市战略。
2019年12月,经省高院批准,中院在峡江县法院设立了“赣江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对吉安、赣州、宜春、南昌等地市涉赣江流域的部分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实现赣江流域生态环境一体化司法保护。此外,还通过深化推进环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二合一”审判,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更好的落实“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的环资司法理念。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后将更加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为吉安人民永享优美宜居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