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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2011年中招六类情况可优惠加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4-14  作者:瓷都信息港  浏览次数:752

  网络报道:记者从景德镇市教育局相关部门获悉,按照省中招委制定的政策,今年中招六类情况可优惠加分。

  这六类情况包括,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加10分;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办的体育运动会获得单项前五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10分(具体项目有规定);初中阶段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展演活动获文艺、美术、书画、摄影作品一等奖的加10分;烈士子女加20分,因公牺牲和特等、一等伤残军人子女加10分,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

  据市教育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考生能同时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种,不能累计加分。另外,凡享受加分的考生,必须向所在县(市、区)中招办交验原始证件,并上交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经县(市、区)或市中招办主任签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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