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共青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确定共青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43名。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达恒辞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1年3月30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鉴于陈达恒工作变动,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陈达恒辞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肖光明辞去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1年3月30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鉴于肖光明工作变动,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肖光明辞去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3号
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2月17日决定接受蒋如铭辞去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其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
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3月30日任命陈达恒为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现予公告。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3月30日
第74号
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3月30日任命夏克勤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3月30日
第75号
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3月30日批准任命胡火箭为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现予公告。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3月30日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1年3月30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徐寿春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任命胡闽文、陆炳忠、杨峰涛、阚莉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三、免去张志海、胡火箭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陈达恒简历
陈达恒,男,1951年6月出生,1969年9月入党,1968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江西万载人。2008年6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历任共青团宜春地委副书记、书记,铜鼓县委书记,宜春地委副书记,上饶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地委书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1年12月任江西省委常委、秘书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