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林改,促进生态建设大跨越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不断深化,江西省林业经营者积极性空前高涨,全社会办林业的格局开始形成。2005年至2010年,全省每年完成人工造林都在320万亩以上,其中企业和个人投资造林超过三分之二。随着林地林木价格不断走高,不少老百姓觉得“存钱不如存树”,全省每年采伐木材不到计划的70%,很多县主动实行全封山。
“明晰产权”、“谁造谁有”、“放活经营”……今天的“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不少理念都来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和“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推动下,江西省森林资源大幅增长,生态建设大步跨越。“十一五”期间与“十五”期间相比,江西省森林资源呈现森林覆盖率、活立木蓄积量、林地面积、有林地面积、毛竹林面积“五增长”和林分质量“一提高”六个重要变化,其中最显著的成效是森林覆盖率由60.05%增长到63.1%。
江西林改,促进造林方式大变革
江西省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不仅使涉林惠农政策得到强化,林业投资环境得到优化,而且促进了造林方式的大变革,社会化、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造林成为造林的主要方式,有力地推动了林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先确权分山,后合作经营,建立在明晰产权基础上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民营林场和森林资源流转,将林地、资金、技术、劳力等林业生产要素有效整合,使以分户经营为基础的集体林地经营制度逐步向现代林业规模经营转变,从而建立起新型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促进了江西省林业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为改变“人种天养、刀耕火种”的传统造林方式,提高造林效率,近年来,江西省逐步加大了林业机械化投入。萍乡、抚州等地的使用情况表明,1台挖穴机每天可打800个标准栽植穴,每天可完成造林整地7亩多,造林效率大为提高。
林改后,林木、林地价格不断提高,科技在林业中的作用日益显现。为满足林农对科技的需求,江西省积极推广造林新技术和新的营林方式,使林业逐步从粗放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
江西林改,促进农民收入大增长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全面推开,江西省越来越多的地方将林改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林业产业正成为当地农民增收的龙头产业,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
由于林改政策的拉动,全省木材价格大幅上涨,近几年,主要木材产地的木材收购价上涨了2倍,毛竹价格上涨了3至4倍。林改期间,全省农民来自林业的现金收入每年都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2010年人均达到910元。
绿色江西,山水武宁。温家宝总理2007年考察过的武宁县罗坪镇长水村,去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850元,比林改前增长了87%,其中来自林业的收入增长了3.6倍;全村426户农民,有手机630部、固定电话380部、摩托车110辆、汽车54辆;全村存款2100万元,户均存款5万元;全村新建楼房90余幢,还有49户农民在县城买了房。
江西林改,促进生态保护大提升
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重要目的,是进一步提升江西生态保护水平,巩固和扩大江西的生态优势。
改革中,江西省不断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2011年提高到每亩15元,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补偿资金达到7.65亿元,公益林权利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效维护了林农的合法权益。
改革中,江西省着力增强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成立了省航空护林站,组建了武警森林部队,2010年全省森林火灾发生次数、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同比分别下降80%、84%和78%,连续两年综合考评居全国第一位。
改革中,江西省森林公安机关充分利用林改这一平台,全面展现队伍战斗实力,开展了一系列严打专项行动,森林案件连年下降,为林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的能力明显增强,夺取了全国森林公安综合考核“三连冠”。
改革中,江西省大力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力度,全省初步建立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体系,庐山、井冈山等重点风景名胜区全部纳入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
改革中,江西省将“五河”源头等生态区位重要的森林划为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至去年底,全省林业自然保护区总数达195个,湿地公园达33个;森林公园达155个,居全国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