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国内学术打假“第一拳”终于落下——原西安交通大学教授李连生等2005年获得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被正式撤销,原因是获奖项目“涡旋压缩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的推荐材料中,存在代表著作严重抄袭和经济效益数据不实。不过,学术界普遍认为,这一打假重拳来得实在太难、太晚。这一学术界自发的打假“重拳”,由6位教授联名举报,辗转三年,才得以落定。
其实,在正常的学术环境中,是只有事实论而无动机论的,也就是说,一个人质疑学术造假与其动机无关,重要的是是不是存在造假的事实。如果造假属实,有关学术机构应当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哪怕举报者、质疑者确实有利益的考虑:而如果造假子虚乌有,质疑者在质疑过程存在诽谤当事人的行为,当事人可起诉质疑者侵权哪怕他有着纯洁学术环境的良好的愿望。
究其原因是,法律条文中只有正面提倡,没有违规后的惩治措施。学术不端行为已经成为中国学术界的腐蚀剂,若依然是“树立良好学风”政策高举,惩治学术造假的配套法律迟迟未见,不务实求真的学术歪风只会愈演愈烈。
科学是最公道的东西。1加1不会因为你是国王就等于3,地球也不会因布鲁诺的火刑就停止绕太阳转动。然而科学家之间的不少纷争,现在却要向外行的公众“讨公道”,甚至像肖传国那样动用“私刑”,如此情形令人警醒。科技工作者群体“失范”现象,却不是孤立的。对位子、票子、房子、弟子等学术资源的不合理配置,以及对学术研究不合时宜的管理方式,构建成一个扭曲的磁场,让身处其中的人不同程度地受到“磁化”:有的是不得已而就范,有的是勉力适应“跟上潮流”,有的则是看到了钻空子的机会。在这样的背景下,剽窃、抄袭、学历造假、夸大成果、骗取经费、评审走过场、学术界小圈子……种种学术不端行为滋生蔓延,终至“学术打假”成为一种准职业行为。
我国学术打假的困境对于质疑者对学术不端的质疑、曝光,一般来说,总有两种论调,被强加到打假者、质疑者的身上。一是阴谋论,打假者、质疑者有不可告人的抹黑某些人、某些机构的目的:二是炒作论,打假者、质疑者是借打名人之假而炒作自己。有意思的是,这两种本不值一驳的论调,却越来越有市场,近年来,几乎每起造假事件被曝光,这都是当事者(及其跟随者)祭出的回应说辞。而这种回应屡试不爽,又归功于没人在乎事实论,以致在这种大环境之下,打假者越来越势单力薄。
为此,有专家建议,我国必须出台可有力执法的学术打假法律条文,特别是明确规定若有学术不轨行为,该如何严惩,才能还学术界科学清明之风。同时,设立专门的学术监督委员会,确保其是常设的、有约束力和调查权威的,严格调查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必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