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批 2018年6月5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60000201806040047
投诉人反映:后港镇菱田村养牛场养了1000多头牛,粪便露天堆放,直线距离村庄100米左右。苍蝇蚊子很多,无法生活下去,味道实在难闻。投诉人诉求:要求问题解决
景德镇市乐平市
大气
2018年6月5日,乐平市农业局局长李安乐、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彭建、后港镇党委书记于萍萍、党委委员、副镇长陈小弟、党委委员蔡晓波、驻村领导、副镇长石勇、环保站全体工作人员、村委会全体干部以及环保局监察人员姜峰、徐金海、程茂香等人对乐平市犇犇牧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雨污分流未建设,多处存在粪水渗漏情况。虽然建有1200m3干粪堆积发酵池、3300m3四级污水曝氧处理沉淀池和部分资源化综合利用管网,但是四级污水曝氧处理沉淀池还未投入使用,沼气池、储气罐、沼液池都未建设使用,粪水流入三个沉淀池,然后流入污水池直接排放。
是
1、要求企业完善环保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对露天堆放的牛粪6月12日前清理完毕。
3、一个月内完成清栏,待各项整改要求完成后报环保部门验收方可进栏养殖。
4、乐平市环保局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已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依法实施立案查处并移交公安介入。
5、乐平市纪委已对自2017年8月以来,对该公司负有监管职责的人员启动了问责程序。
2
D360000201806040072
投诉人反映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众埠镇、涌山镇、双田镇、科山镇的灰钙粉厂和十家土窑厂,白天不生产晚上生产,粉尘和废水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和人体健康。投诉人要求灰钙粉厂和土窑厂搬迁。
景德镇市乐平市
大气、水
1、众埠镇成立共16人的专项整改工作组于2018年6月5日对辖区内钙粉厂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众埠镇钙业有限公司、江西富鸿钙业有限公司、江西鸿宇钙业有限公司均存在除尘设施不达标,部分粉尘外飘的问题。
2、涌山镇环保站人员于2018年6月5日对涌山镇现有3家灰钙粉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其中宝鼎钙厂、旺刚钙厂除尘设施不达标,存在粉尘污染问题,春景钙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环保手续齐全,未发现问题。
3、双田镇环保站工作人员于2018年6月6日对辖区内灰钙粉厂、土窑厂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乐平市天峰钙业有限公司、乐平市宏创钙业有限公司、乐平市双田何定洪石灰厂、乐平市双田叶前文石灰粉加工厂存在未全封闭装载问题;乐平市光英石灰厂、乐平市双田国强石灰厂、乐平市双田忠日石灰厂无环保设施,粉尘直排。
4、塔前镇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组,整改工作组12人于2018年6月6日进行了专项排查,通过实地查看和走访周边村民的方式对境内灰钙粉厂和土窑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发现非法无证的企业未发现生产迹象,未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企业目前仍在停产整改,通过验收的企业近期生产状况良好,未发现晚上偷偷生产的情况。
是
1、对手续齐全、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的春景钙业、春华钙业可正常生产,但要求晚上不能生产,主动接受周边群众监督。
2、对有环评审批但未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众埠钙业、富鸿钙业、鸿宇钙业、旺刚钙厂、天峰钙业、宏创钙业、双田何定洪石灰厂、双田叶前文石灰粉加工厂、朱建武灰钙厂、朱建忠灰钙厂、朱秉红灰钙厂以及蔡晓华灰钙厂要求立即停产整改,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并对企业存在的污染物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给予行政处罚。
3、对无环评手续及未建环保设施的宝鼎钙厂、光英石灰厂、双田国强石灰厂、双田忠日石灰厂、黄忠平灰钙厂、徐乐石灰厂、永进牛鼻孔石灰窑等25家灰钙粉厂和土窑厂,坚决予以取缔。
4、对上述乡镇和环保局相关监管责任人员启动问责程序。
5、强化监管,开展日夜巡查,确保按上述整改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