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是政府有效履行职能的制度保障。近年来,景德镇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按照“既做大蛋糕又分好蛋糕,既规范管理又强化服务”的思路,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破解了发展难题、增强了发展动力、厚植了发展优势。
一、建立社会综合治税,在挖潜增收上争取“最大化”。该市按照“政府领导、财税牵头、部门配合、信息支撑”的要求,全面启动了综合治税信息平台的建设,通过社会综合治税改革,全市财税部门已经从“信息孤岛”变身“信息高地”,以往“人盯户”“票管税”的传统征收管理方式已逐步转变为信息化支撑下的现代化管理方式。目前,共有40个部门(单位)向市综合治税平台上报了1987万条信息数据,为全市税务机关挖掘税源、查遗补漏、堵塞漏洞提供了强有力的帮助。据统计,自平台上线运行以来,改革红利不断释放,通过对涉税信息的比对与分析,已经查找到遗漏税收1.5亿元,其中已经入库1.4亿元。综合治税信息平台有效地发挥了“千里眼”、“顺风耳”的作用,促进了财政挖潜增收,让偷逃税者无处藏身,对于小地市而言,确实是一笔看得见的真金白银。
二、完善市区财政体制,在事权财权上去除“差异化”。为建立财权与事权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景德镇市在市区范围(珠山区、昌江区、高新区、陶工园区)进行了财税体制改革。改革的核心是打破过去按照企业行政隶属关系确定税源的方式,实行税收属地化征管,市与区之间按税种和按比例分享税收收入的“分税制”体制。此次改革方案合理划分了市级固定收入(契税、环境保护税等)、区级固定收入(耕地占有税)、市与区共享收入(其他各项税收地方所得部分),对市与区共享收入,市与区分享比例为50:50。同时,为了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在改革方案的设计中,重点保障了区级的利益,一是选择以2016年为基期年,核定市返还和区上解基数,区上划市级收入通过税收返还方式返还给区,光这一项与省对市县体制的基期年比较,市级让给区级三亿多财力。二是为支持区级做大做强,在新体制实施的前两年,对除增值税、所得税外的其他共享税收,市分享总额超过上年5%的部分,全额返还给区级。这些举措,充分调动了市、区两级政府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市与区之间形成了财源共生、利益共赢、责任共担、成果共享的收入增长机制和财力分配机制。
三、国税地税联合办公,在便民服务上实现“一体化”。该市全力推进国地税合作“实体化”,建立全职能联合办税服务厅,让纳税人办税“只跑一次”,实现了“一次性进户、一体化管理、一站式服务”。为了打通国税、地税业务隔断,实现涉税业务“一窗通办”,该市成立了票证管理中心,赋予前台工作岗领取、验旧、缴销增值税发票权限,并为征收前台岗位分别配备了国税、地税工号,下放了一窗通办服务所需的34项权限,全面覆盖申报征收、发票代开、发票发售等在内的所有涉税业务。特别是,为了节约办税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该市按照“涉税审批只找一窗、涉税信息只报一次、四方协议只签一方”的原则,对纳税人发起的涉税事项实行“前台办理、后台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使纳税人办税从过去“来回跑”变为“只跑一次”,真正做到了 “进一个门,办两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