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鄱阳讯 林美燕报道:9月3日,记者了解到,鄱阳县饶州街道五一中心学校对本部六(4)班语文教师梅某某、数学教师胡某某要求学生购买指定教辅做出通报处理。
据悉,教师指定购买教辅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江西省中心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赣教发{2015}》9号,损害了学生切身的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经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对梅某某、胡某某的违规行为进行全街道批评,三年内不能职称工资晋级、评模选优,并调杨梅桥小学支教两年,一年后,经五一中心学校考核认定为合格方可回原校任教。
通报指出,此次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望辖区内各学校教师从中汲取教训并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教师法律法规意识,规范教师从业行为,提升教师职业素养,树立“依法从教、廉洁自律”的教育理念,努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因此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