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反映强烈的“小官大贪”案件一查到底,回应群众关切,形成高压震慑,净化政治生态。省纪委日前通报了5起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件。(8月11日 黑龙江人民政府网)
通报中,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满族乡曙光村原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于福祥,把曙光村当作自己的“自留地”和“独立王国”,目无法纪、大肆贪占公款,腐化堕落、极度奢靡,涉案金额达2亿多元。
虽然任于福并非“亿元级”村官贪腐第一人,但涉案2亿多元,令人唏嘘的巨腐,还是引来了网民的好奇围观。前车之鉴,悲剧重重,“2亿巨贪村支书”为何还能上演?之前,安徽淮北市烈山村原党委书记刘大伟贪污1.5亿;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于集乡原党委书记、乡长刘传银贪腐上亿;西安东滩社区主任贪腐过亿,现实版的“赵德汉”不断上演,拷问监管之殇。
按理说,一个个“小官巨腐”落马典型早已摆在面前,不论贪官们如何狡猾与强势,在“狼与猎人”的游戏中,最终都会殊路同归,走到落马的“终点”,为何还有村干部不明道理,不知收敛,不及时收手?同时,每一起“亿元级”腐败都会带来惨痛的教训,也会引发深刻的反思,对暴露出的问题,早该查漏补缺,为何还是挡不住一些巨贪的步伐?
最恰当的结论或许只有一个:在接受警示教育时,把别人的事故当成了“故事”,以事不关己旁观者心态面对,内心未受到震憾,没有增强防范的意识,防患于未然的工作更引不起重视,自查问题停留在纸面,未真正落到实处,扎紧制度的篱笆。因而,但凡有顶风违纪违法之人,往往屡试不爽,不能被及时制止,日积月累构成“巨腐”。
同时也能看出,农村巨贪的形成,往往与征地拆迁有莫大关联,从中捞好处。案件中,于福祥也是把征地补偿款当成了“唐僧肉”,借用支出1亿多不偿还,如同在自己口袋中掏钱般容易。监管的失控缺位,仍然是个“大问题”。
出现亿元贪官不可怕,可怕的是面对亿元贪官的无动于衷心态。总觉得悲剧发生在别人身上,与自己无关,故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如此下去,岂能打破“小官巨腐”的魔咒?再不痛定思痛,用心整改,说不定,3亿贪官、4亿贪官会接踵而来……(来源:瓷都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