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17年2月4日,义成镇太和村原党总支部书记刘四生在未向组织报告的前提下,违规操办自己的六十岁寿宴,宴请部分亲朋好友及村组干部,并收受本村委其他干部所送的礼金共1200元人民币。
经中共义成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四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