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贵州省纪委通报多起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典型问题。通报显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一面手握公权力,一面又长期在企业“兼职”、接“私活”,违规领取报酬。当官发财,应当两道。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想方设法在官员和“兼职”的双重身份中穿梭,暗中获取额外利益,妄想“两头占”。这是纪律不允许的,最终必将落得个“两头空”。(中国纪检监察报7月3日)
当官发财两条道,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告诫,“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去当官”。这是党员干部的本色,更是为官从政的政治底线和根本遵循。正所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选择了从政为官之路,就注定和“发大财”分道扬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兼职或兼职取酬的行为做出了处分规定,但是依然有个别干部顶风违纪,在官员和“兼职”的双重身份中穿梭,被戏称为“两栖干部”。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两栖干部”屡禁不止?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在中央三令五申的高压态势下,个别干部“堂而皇之”“浑水摸鱼”,对禁令视而不见。归根结底还是对规矩意识的漠视,是严重缺乏党性的表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遵守党规党纪是最基本的前提,更是干事创业的坚强保障。难道这些道理“两栖干部”不懂?当然不是。这些大家都懂,只是被金钱“蒙蔽”了双眼。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自以为是神不知鬼不觉,妄想背地里操作不会被发现。但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在党纪国法面前,任何人都没有例外。
当然,利益的驱使是一个重要原因,但是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个别干部理想信念的丢失。一旦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试问,这样的干部怎能抵挡住金钱的强烈“攻势”,这样的干部必然成为企业或社团“围猎”的对象。不管是在位或是退休,不管是手握重权还是仍有“预热”,只要和企业、社团搭上了关系,就会滋生权利寻租、利益输送的灰色地带。
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手中的权力来之于民,也必将服务于民。要谨慎用权、严守规矩,要做到有权不可“任性”,如果无法行使好手中权力,迟早愧对党和人民的重托。现实也一再证明,金钱乃身外之物,荣华富贵乃过眼云烟,违规违纪聚敛来的钱财再多,也难逃党纪国法的惩治。
最后,相关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和问责,对于“两栖干部”要敢于亮剑,严肃追究其责任,该处理的处理,该清退的清退。与此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遵纪守法的行动自觉,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守住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来源:瓷都信息港)